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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丘有关的成语故事及典故之一百零五(格物致知)

时间:2020年04月2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与商丘有关的成语故事及典故之一百零五(格物致知)


典出 西汉·戴圣《小戴礼记·大学》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既是一个成语,也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论题,更是儒家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这句话出自《小戴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后人将其总结为“格物致知”。然而《大学》中并没有具体地解释何为“格物”,何为“致知”,特别是一千多年来,围绕“格物致知”的解释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在诸多解释中,以朱熹与王阳明两人的阐释最为典型,影响最大。

 南宋理学家朱熹认为,物为外界事物,所谓格物,就是探究万事万物之本末。致知,就是对事物中理的最本质的认识。

 朱熹认为,每一个事物中都有理,然而在不同事物中,理又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在自然事物中,理表现为事物的运动规律;在人身上,理表现为伦理道德。一个人只要能完全认识理,他的一举一动就能自然符合伦理道德。既然每一个事物中都有理,那么你去研究事物之理,特别是把事物的理研究到极点,这就是“格物”。一开始你得到的可能是事物的具体规律,但是研究得久了,你就会豁然贯通,对理的认识也就达到了极点,这就是“致知”。此时,你已经认识到了最高的理。这就是朱熹的“格物致知”。 

 明朝思想家王阳明仕途多舛,曾被贬谪到贵州龙场。在这里,王阳明领悟到,所谓格物并不是格外物,而是格内心。王阳明领悟到,“理”并非存在于身外的万事万物之中,而是存在自己的心中,即“天理即是人欲”。后来,王阳明创立了“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阳明心学”理论。

 王阳明认为,格物的过程,也就是磨洗你心中镜子的过程。你每按照良知做一件事,你心中的私欲就去除一分,镜子也就明亮一点。到最后,你心中的私欲被扫荡干净了,你的心也就恢复了彻底的光明,这就是王阳明的“格物致知”。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百度》解释为,格:推究;致:求得。格物致知意思是,探究事物原理,而从中获得智慧(或从中感悟到某种心得)。

作者:掌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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