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虞城网官网 >> 部门动态 >> 浏览文章

河南虞城:砸伤工人拒赔偿 逃避执行被逮捕

时间:2019年07月1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虞城网讯 “这里是城关镇派出所,你们网上追逃的人员高某已被我们抓获,你们尽快来提人吧。”7月9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反拒执侦查大队民警接到虞城县城关镇派出所打来的电话。

事情回到两年前,被执行人高甲、高乙通过李某介绍,雇佣申请人王某在虞城县芒种桥乡做速建房工程,2017年5月31日上午,在施工过程中,因楼板断裂,导致所建的房屋倒塌,致使王某等人在此事故中受伤,后在商丘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7天,花费医疗费用98658元,住院期间一人护理。经鉴定,原告王某外伤致下肢损伤,构成七级伤残。王某住院治疗期间,高甲、高乙支付13600元医疗费用。后因赔偿问题,双方产生分歧,引发讼诉。

2018年3月3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高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13029.95元,上述债务高甲、高乙互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高甲、高乙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1月2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王某是山东省成武县人,来一趟不容易,为了让申请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高甲、高乙送达了相关手续,但在规定的期限

内,两人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高甲、高乙因拒不申报财产情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3000元的强制措施,其既不交纳罚款也未能履行义务。高甲、高乙身背巨额债务,开始逃避执行,与执行干警“玩失踪”,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虞城县法院决定对二被执行人予以逮捕,并将该案件移送反拒执侦查大队进行立案侦查,建议开展网上追逃。

7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高甲、高乙被虞城县城关镇派出所民警抓获。

目前,高甲、高乙因涉嫌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送进了看守所,等待两人将是法律的严惩。   (陈金华  张 朋)

 

责任编辑:董永庆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