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一、资金总量
截止目前,中央、省、市提前下达我县2019年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共计88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39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省级资金325万元,市级资金1486万元。资金分配情况主要是:
1.少数民族发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35万元;
2.以工代赈中央提前下达资金125万元;
3.扶贫发展市本级投入资金1486万元;
4.扶贫发展中央提前下达资金7004万元;
5.扶贫发展省本级投入资金2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等问题。二是持续巩固14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工作,加大对贫困发生率较高、基础设施薄弱的重点村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三是保障教育、医疗等行业政策资金,实现“应享尽享”,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资金安排
坚持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
根据项目库储备情况,资金安排如下:
(一)安排资金3751.065万元(中央资金3699万元、省级资金52.065万元),用于53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后期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二)安排中央资金3340万元用于2019年农村饮水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安排资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24.35万元(省级资金72.935万元、市级资金51.415万元),用于2018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责任单位:24个乡镇。
(四)安排省级资金200万元,用于谷熟镇柴王村、刘店乡丁河楼村、杜集镇吴洪口村、稍岗镇后吴村第一书记工程项目。
(五)安排市级资金5万元,用于2019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资金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六)安排市级资金1193.6万元,用于2019年贫困村通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
(七)安排市级资金235.985万元,用于2019年田庙乡藤湾村扶贫产业园项目。责任单位:田庙乡
监督电话:虞城县扶贫办 0370-411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