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虞城网官网 >> 通知公告 >> 浏览文章

虞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第八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时间:2019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举报件交办单(第3批D411400000000201911280007)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县住建局、县环境保护局、城郊乡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虞城县工业大道中段拘留所北面有一砂石料厂,白天挂了停业整顿的牌子,晚上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砂石料厂实为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厂,地址:虞城县城关镇南关转盘东200米路南,营业执照号码为:411425613280448,负责人:谢勇,该料厂于2016年开始经营,经营范围:沙子、水泥、石子批发零售。

现场检查时该料场已停产。经调查,该砂石料厂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未达到“6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三、处理整改情况

接到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问题后,调查组立即责令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厂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取缔到位。

目前虞城县南关砂石料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特此报告。

 

 

 201911月30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