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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整改方案

时间:2020年08月0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虞城县收到商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商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019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问题整改的通知》。针对反馈的问题,虞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剖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做到倒排进度抓落实,责任到人求实效,切实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的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一系列关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文件精神,针对国家、省、市督导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均衡教育发展成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抓规范促落实、抓改革促活力、抓人才促质量,进一步擦亮虞城教育金字招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县政府成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  超(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富磊(县政府副县长)

            周熠林(副县级干部、县教体局负责人)

  成员: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收集相关信息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熠林同志兼任。

三、整改措施

问题1: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问题突出。

整改任务:

1.义务教育超大班额未完成2018年规定的控制比例为3%的目标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的消除现状与既定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2.小学大班额比例超过10%。

3.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超过70%。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我县农村小学2020年招收一年级班数按2020年该校六年级毕业班数,每班不超过45人;农村初中2020年招收七年级班数根据办学条件开班,每班不超过50人;城区小学2020年招收一年级班数按2020年该校六年级毕业班数,每班不超过50人;城区初中2020年招收七年级班数按2020年该校九年级毕业班数,每班不超过55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在校生数要控制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起始年级不得设置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确保我县2020年起始年级的一年级和七年级不再出现超大班额。

二是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规范转学行为,按规定严格履行转学手续,防止随意转学插班。对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中小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必须持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履行转学手续。转学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凡无正当转学理由,转出学校可拒绝出具转学证明,无转学证明的学生,任何学校原则上均不得随意接收。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三是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木兰小学、虞舜学校、明德小学和实验小学,加快推进教育在建项目进度,扩容学位。新规划城区学校4所,预计2020-2021年建设完成。分别是:伊尹小学、义和小学、文正小学和尧臣学校。

伊尹小学位于至信三路与虞亳路交叉口,占地22亩,新建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6818m2,计划投资1320万元,预计增设学位1200个。目前,主楼资金已筹措到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

义和小学位于义和路北段老体育场内,占地20亩左右,建筑面积6000m2,总投资1400万左右(含辅助工程200万),预计增设学位1000个。

文正小学位于泰山路新裕家园北侧,孙尧小学原址,占地28亩,在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规划建筑面积7800m2左右,总投资1800万元,预计增设学位1500个。

尧臣学校位于滨河路与至诚四路交叉口东北角,九年一贯制学校,计划占地45亩,建筑面积10000m2,投资2374万元,预计增设学位2000个。

四是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县规划管理中心和自然资源局要编制好普通高中布局规划,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对城区规划预留的教育建设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格加以控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通过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为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打下坚实基础。预计2020年,虞城县高级中学新校区投入使用,将增加教室130个,增加学位7150个。虞城县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教学用楼即将投入使用,将增加教室52个,增加学位2860个。虞城县春来高级中学扩建一座教学楼,现主体已完工,将增加教室45个,增加学位2475个,届时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管理中心、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

问题2:教育财政投入未实现“两个只增不减”。

整改任务:

1.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没有做到只增不减。

2.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没有做到只增不减。

3.教师培训经费和教育附加费存在欠拨。

整改措施:

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要求,做到“两个只增不减”。足额高效使用长效机制资金、薄弱环节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资金,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国家补短板资金。今后县政府及时足额将当年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计提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教育资金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并将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4%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县级配套,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问题3.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任务:

未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配套从业人员工资等经费的要求。

整改措施: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1004号)要求,把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和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问题4.教育督导职能发挥不充分,教育督导队伍力量不足,督导经费保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根据教育工作需求,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督导队伍。二是督导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参考督导工作先进县市的做法,每年督导经费应不少于50万元。三是设立专职教育总督学,负责教育督导的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学区制管理优势,建立学区督学体制。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

问题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办学。

整改任务:

1.切实履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规范办学。

2.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用好全国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整改责任落实,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并强化督导考核。

整改措施:

1.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县教体局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工作。一是开展自查,各中小学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二是成立督导组,根据各中小学自查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及时通报,及时发布全县规范办学行为存在问题通报。

2.县教体局已成立城区民办教育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期监管工作,并公开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收群众监督举报。严格培训许可证的审批要求,确保证照齐全。加强监督管理作用,完善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监管,不得聘用在职教师,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培训能力。

由县政府办牵头,教育、公安、发改委、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每月10号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全面审批、审核、督查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者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30日

问题6:普惠性学期教育资源供给不足

整改任务:

1.增加在园幼儿中普惠性在园幼儿比例,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2.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1.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虞城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今年9月份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0%。新建虞舜、木兰、惠民、义和、第二实验和王集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其中王集中心幼儿园已开工,另外5所幼儿园规划、勘探、设计等工作已完成,虞舜、义和幼儿园目前正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木兰、惠民、第二实验幼儿园目前正在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需尽快进行土地征收和拆迁。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虞政办〔2019〕29号),并对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要求根据摸排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目前虞城县城区共计7个5000人以上已建成小区,分别是西湖春天、和谐北大、建业城、木兰郡、尚城国际、盛世观澜和响水湾。下一步,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协同配合,扎实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管理中心、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问题7:民办中小学党组织未实现全覆盖

整改任务:

全省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建立党组织的学校比例分别为27.3%、70.1%、75.8%和62%,没有做到应建尽建,未实现党组织在以上各类学校全覆盖。

整改措施:

虞城县在民办学校中成立了16个党支部,并在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春来和润民集团成立两个党委,在规模较小、党员人数少的民办学校中,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或挂靠建的形式建立了党组织,现已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问题8:落实政府统筹教育发展责任,加大教育投入

整改任务:

1.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的长效联动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

2.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债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优先化解。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农村生活补助、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时足额拨付,确保教师收入较之前相比有一定幅度提高。严格落实“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为公务员发放车补时和考核奖励时,统筹考虑教师工资收入。

2.我县二高目前债务800万元。由学校从学杂费收入中逐年清偿债务。计划2020年偿还150万,2021年偿还150万,2022年偿还160万,2023年偿还160万元,2024年偿还180万。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二高

问题9:办学不规范,个别学校违规有偿补课。

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源头预防。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中小学一律按照划定学区接收学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加强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整治,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划定“红线”和“高压线”,并发放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警示提醒、规范行为。二是狠抓师德师风。健全约束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指标,在职称晋升、评优树模时对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对违规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实行“零容忍”,依纪依规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明确各学校不准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录取学生,严禁招生学校恶意抢挖生源。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入学。加强民办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督查,严防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强化执行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落实项目。各部门要针对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化整改工作任务,把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和责任人身上,建立分工负责制,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影响全县整改进度的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虞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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