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公告
(2024年3月26日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至30日在嵩山路体育馆会场召开,会期3天。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虞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虞城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八)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特此公告。
政协虞城县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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