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
8月27日(农历八月初一)17时-19时,我县无症状感染者杨某才的一名密接人员到大丰国际购物中心(原好又多购物广场)购物。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同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居民,请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严格落实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强化做好个人防护。如不按规定报备、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虞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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