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虞城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虞政〔2018〕66号
虞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虞城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虞城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需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白 超(县长)
副组长:赵少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班春丽(副县长)
王彦峰(副县长)
成 员:李秀芹(县农业畜牧局局长)
杭 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爱辰(县经作中心主任)
金 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令华(县委农办副主任)
葛福鹏(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邢明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孟 杰(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新兵(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李朝福(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李 杰(县扶贫办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畜牧局,李秀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王艳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马兴旺兼任副主任。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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