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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 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2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虞政办2018107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

信息员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信息员制度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专员(以下简称“联络专员”)原则上由各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主抓工作负责人担任;

    (二)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由各单位根据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等工作实际确定。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联络专员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信用信息征集的协调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归集、整理;负责本单位信用信息审核工作;

    3.负责制定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

    4.负责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

    5.协调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履行行政承诺;

    6.落实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在本部门、本行业的应用;

    7.异议信息、投诉信息的受理、落实、纠正、移出、反馈等;

    8.本部门、本行业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的确定、报送、公示等工作的协调;

    9.负责联合奖惩措施的协调、落实;

    1O.负责本单位与县信用办的沟通协调,定期向县信用办反馈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动态;

    11.配合县信用办做好专项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

    12.参加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相关业务培训;

    13.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其他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学习掌握信用信息评价政策,熟悉本单位信息征集事项,熟练操作使用县公共信用信息报送系统;

    2.协助联络专员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理;

    3.积极参加信用信息业务培训,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4.做好联合激励、联合惩戒信息的接受、应用和反馈工作;及时报送和移出相关信息;

    5.协助做好异议信息、投诉信息的受理、落实、移出等工作;

    6.向县信用办报送本单位信用动态、信用制度落实等信息,每月不少于一次;

    7.其他信用信息相关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传达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红黑榜”发布工作,沟通汇总信用联动奖惩情况,研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等。

    (二)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由县信用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组织相关部门联络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督查重要工作进展;安排临时工作事项;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征求有关具体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学习培训制度。由县信用办根据工作需要对联络专员、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学习社会信用体系政策、行业信用管理知识、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信用信息报送方法等。

    (四)督导考评制度。县信用办每年年底组织对联络员、信息员年度工作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内容为工作机制、政策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等情况;考评结果全县通报,工作优秀的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对照联络专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确定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本单位的联络员、信息员。确定好人员后报至县信用办。

    (二)联络专员、信息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请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县信用办,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8236368307

    电子邮箱:xinyongyucheng@126.com

 

 

                               2018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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