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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虞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 知

时间:2020年08月1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虞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虞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10日

 

 

虞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20〕6号)精神,现就县残联深化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虞城丘绚丽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最广泛地凝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2.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3.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4.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釆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目标要求。按照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要求,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残健互动,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坚持服务优先、发展融合,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占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

3.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虞城县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智库、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

5.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指导乡镇(居委会)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二)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1.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县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

2.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将乡(镇)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强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县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领导班子;乡(镇)设专职理事长主持执行理事会日常工作,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1人兼任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同时选聘1名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开展工作。

(三)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每年下基层时间累计不少于40天。机关干部与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加强联系,同困难残疾人结对子,反映残疾人诉求,帮助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2.建立县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在统筹利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动建设集残疾人服务需求釆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3.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按照责任分工,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和生活救助、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对于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

4.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监督协商,适当提高残联组织和优秀残疾人代表在县乡人大和县政协中的参与程度,在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或县政协常委人选中,应安排一名同级残联负责人,以充分体现残联这一残疾人特困群体组织的特殊性和代表性。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涉及残疾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得到维护。提升基层残联维权服务能力,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残疾人信访网上服务平台等载体的作用,促进就地受理和解决合理诉求。

(四)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制定并公开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纳入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内容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运用“融合、联合、配合、聚合”工作方法,推动残疾人工作理念更新、服务创新、组织革新。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

3.强化残联组织职能定位。加强残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强化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的职责。拓展残疾人工作领域,推动重心下移,提高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机关部分直接服务残疾人的职能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由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

4.强化残疾人服务机构公益属性。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突出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为全县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加快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建设。

5.打造“阳光残联”。健全县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审计全覆盖,年度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三会一公示”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

6.改革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全县残联工作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探索建立县域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

(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县残联履行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残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实际设立党组,机关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县乡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推动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党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全县残联系统改革工作。

(二)统筹进度安排。各乡镇残联改革应及时跟进、周密实施,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落实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全县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积极推进县乡残联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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