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 知
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虞城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于2019年9月底全面完成。根据国家和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县级需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村建立服务平台,以促进农村产权在市场上便捷规范交易。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虞城实际,现成立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行政村设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点,现通知如下。
一、业务职能
(一)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是公益性政府服务平台,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要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产权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业务;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成为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三)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拟建立13类50项系统功能。包含农村三资管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农业“两区”划定成果数据库管理、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精准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金管理、农业农村大数据分析、农资经营信息管理、银农直连(集体资金非现金结算)资金支付审批等。
一、组织运行*
(一)县政府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中心主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中心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司法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虞城支行、中国银行虞城支行、林业发展中心、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副职,以及各乡镇分管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交易中心的各项业务运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同时设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职责,负责对交易中心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各乡镇要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在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窗口”。行政村设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搜集和管理。
(四)虞城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由中国银行虞城支行提供营业办公场所,负责办公场所的装修和软硬件配套建设,投资购买相关软件系统并承担运营期间的维保费用。县农业农村局抽调工作人员入驻办公,负责交易中心日常业务的开展,指导培训乡村两级开展好相关工作。
附件:1.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成员名单
2.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
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成员名单
主 任:班春丽(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孟 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丁 利(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刘海林(中国人民银行虞城支行副行长)
朱明献(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 东(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陈飞宇(中国银行虞城支行副行长)
李运涛(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文生(县水利局副局长)
谢红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海(县审计局副局长)
高思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农经工作的副乡镇长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产权交易中心日常工作,孟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虞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蒋卫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副主任:李新飞(中国银行虞城支行行长)
乔 军(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 磊(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王存谦(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朱允高(县农业农村局监察室主任)
梁学军(中国银行虞城县支行发展部主任)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徐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