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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稍岗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公 告

时间:2019年04月0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字体:


根据我镇稍岗、三庄公安派出所办案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7】76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具有虞城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18-35周岁(即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公安局在职的辅警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中国共产党员、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 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 9日至2019年4月13 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稍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携带资料: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带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面试,面试取前8名予以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虞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接受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以上费用由稍岗镇财政解决。

咨询电话:0370-4611007   

 

             

             稍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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