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 第八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接到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举报件交办单(第4批D411400000000201911290001)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织县环境保护局、利民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虞城县利民镇东关村虞单路路西佳美门业,加工生产门的同时产生气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虞城县利民镇东关村虞单路路西佳美门业,是其门面的门头标牌,营业执照注册名称是虞城县家德昌门业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利民镇东关村虞单路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5MA4479KU39,负责人:曹秉宽,身份证号码:411425198107256616,该单位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建成投产。经营范围:室内木门、生态门、钢木门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原料-挤压-切割-缝边-打眼-包装-成品。主要设备为:压板机8台、收尘精密锯3台、缝边机2台、打眼机1台、转印机1台、切割锯2台。
虞城县家德昌门业有限公司在切割、缝边、打眼过程中有木屑气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接到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问题后,县环境保护局、利民镇人民政府责令虞城县家德昌门业有限公司及时更换除尘布袋,做好车间密闭,防止木屑气味外溢。
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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