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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00001号)

时间:2023年03月30日信息来源:虞城人民政府网 点击:次  字体:

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 0 2 3 0 0 0 0 1  号

我机构依据虞城县人民政府虞政土〔2021〕3号文,对下列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依法公告。经调查,下列申请人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产权清晰,已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价款、契税等相关税、费,依据文件要求,予以公示,拟对下列申请人的不动产予以登记。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2023 年 04 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虞城县嵩山路中段北侧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联系方式:0370-3027956   0370-3128406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公告(202300001号)

公告单位: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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