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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时间:2023年03月30日信息来源:虞城县人民政府网 点击:次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现就《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28日

二、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电话:0370-4168822

2、电子邮箱:ycxzrzyj@126.com

3、邮寄地址:虞城县木兰大道东段北侧虞城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1:《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编制《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进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总则、全域统筹、要素配置、品质提升、实施保障5个部分。

《规划》是虞城县县级层面全面部署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综合性规划规划,为虞城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空间性基础,是虞城县全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未来一定时期内虞城县全域各类开发活动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国家、省、市级空间规划的关键环节和主要载体。通过统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为虞城县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

《规划》通过全面调查评估虞城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现状,准确把握现阶段虞城县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立足国家、省级层面的战略部署,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系统提出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全面提升虞城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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