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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 强化纪律观念 争做守纪模范

时间:2021年09月2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纪律,是指集体组织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严”字当头,是亘古不变的治军之道。毛泽东同志曾经教导我们:“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我们这支人民军队才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作为军队编成内的省军区、警备区和人武部的官兵和职工,我们不但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各项法律法令,更要自觉遵守、服从和维护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这既是新形势下军队建设的特殊要求,也是官兵、职工成长进步的迫切需要。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强化纪律观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遵规守纪是官兵、职工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保持部队和谐稳定、集中统一的重要条件。一个人如果离开了法规纪律的约束,就会步入歧途;一支军队如果纲纪废弛,必然成为毫无战斗力的乌合之众。因此,我们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认清强化纪律观念的极端重要性。

(一)强化纪律观念是军队的性质特点对我们提出的内在要求。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军是党领导下的武装集团,历来以纪律严明而著称。从建军开始,我们党就坚持不懈地把克服自由散漫习气,培养高度组织纪律观念和建立铁的纪律,作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红军创建时,毛泽东就强调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并亲自起草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战争年代,我军历经几百次战役,难以数计的大小战斗,能够攻如猛虎、守如泰山,战必胜、攻必克,打垮优势装备的敌人,靠的就是党对军队的坚强领导和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纪律。邓小平担任军委主席时,十分重视恢复和健全军事法律法规,坚持从严治军。他认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江泽民同志为军队提出的“五句话”总要求,就包括“纪律严明”这一条。胡锦涛同志也曾强调“要适应军队现代化发展,大力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习主席又鲜明提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其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军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源泉。省军区系统在领导体制、人员编制和具体任务上虽然与作战部队有所不同,但是,无论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还是人武部,都是军队编成内的单位,都是我军的组成部分,无论职能使命还是中心任务,与其它部队都是一致的,都必须用军队的条令条例和纪律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行为。

(二)强化纪律观念是当前形势环境对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军所处的环境条件和肩负的使命任务,对加强纪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一直没有停止过。特别是近年来,敌对势力把我军作为西化、分化的重点目标,渗透破坏活动明显加剧,他们利用国际会议、军事学术交流等机会,极力推销“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政治观点,千方百计进行思想渗透和拉拢策反。在国内,“藏独”分裂势力、“东突”恐怖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和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勾连,捣乱破坏活动十分猖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历史经验表明,每逢党和国家有大事、要事,各种敌对势力都会千方百计加紧渗透破坏,特别是把军队作为重点目标,可谓逢喜必闹、逢会必扰、逢事必炒。近段时间以来,在幕后黑手操控下,一些精心包装的谣言四处传播,在社会上蜚短流长,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政治谣言,企图扰乱人心、破坏稳定。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官兵、职工思想带来冲击和影响。再一方面,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和人武部等单位,大都处在县以上城市,驻地环境、人际关系和生活环境都比较复杂,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负面因素影响,部分民兵很容易产生金钱至上、重利轻义的价值取向,容易在人际交往中趋于功利化、庸俗化,从而淡化民兵的组织纪律观念。我们有些民兵不信马列信邪教、不信科学信迷信、不信官方消息信小道消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人性发生扭曲、甚至违法乱纪走向犯罪,除自身主观原因外,腐朽思想文化侵蚀就是一个重要诱因。现在我们面临的环境是“敌情就在身边,腐蚀就在眼前,违法犯罪就在瞬间”。面对这些现象,必须引起每位民兵的高度警惕,既要坚定不移地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坚决抵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消极因素,用坚强的纪律性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强化纪律观念是个人成长进步对我们提出的迫切需要。一个人的成长进步靠素质,而人的素质包括纪律观念。严格的纪律观念,既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素质。看一个人素质是否全面,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纪律观念强不强,看遵规守纪严格不严格,能不能自觉用纪律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言行。一个人能力再强、水平再高,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性,不仅不可能顺利发展,还迟早会犯错误。严格遵守纪律,可以抵御各种不健康思想行为的诱惑,可以避免或约束一些缺点错误的发生。有些同志感到,省军区系统与地方打交道多,许多事情靠地方去推动,工作中应有较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应该看到,统一的纪律并不排斥适当的自主性、灵活性,但任何自主性、灵活性都是建立在统一的纪律规范之内的,不能以特殊性、灵活性影响、削弱党和军队纪律的统一性与严肃性。在这方面,我们省军区系统也有沉痛的教训。鹤壁军分区原参谋长鲁某,先后两次参战、多次立功受奖,是组织重点培养的领导干部。但随着不良环境的影响与侵蚀,该同志思想防线逐渐松懈,纪律观念日益淡化,心灵的“黑洞”越开越大,贪婪成性,先后索要和,诈骗他人钱财60万元,收受贿赂106.4万元,贪污公款74.4万元;道德沦丧,生活糜烂,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正是由于放松了纪律观念,鲁某才从一名受党和军队教育培养多年的副师职干部逐步蜕变为阶下囚。从这个角度讲,强化纪律观念,对我们省军区系统的民兵成长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基本内容,自觉用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古人说,知乎礼,利乎行。要想成为一个具有遵规守纪自觉性的人,离不开对纪律的学习掌握,只有准确把握纪律的内容,才能很好地遵规守纪。有些事情,纪律条文上明明规定得很详细,就是因为缺乏学习掌握,不清楚有哪些规定要求,不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不该做,是非界限不清,后果轻重不明,以至于做出一些蠢事、傻事,甚至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和过错。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准确把握纪律的基本内容,自觉用党、国家和军队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一)准确把握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是对一个人的政治言论和政治行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政治纪律是一切纪律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我们民兵而言,政治纪律包括的内容很多,其核心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并维护其权威。这是最高的政治纪律。在这方面,我们不但要用听党话、跟党走的最高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保证政令军令落到实处;而且还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抵制“酒绿灯红”腐朽思想侵蚀的政治素质;同时,还要自觉接受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切实确保在政治上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准确把握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的行为准则,是我军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建设中的运用和贯彻。其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要做到“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对我们民兵来说,就是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服从”的高度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抵制个人主义、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组织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一切行动听从组织安排,切实确保个人行为服从上级决定和组织需要。

(三)准确把握军事纪律。军事纪律是军队为了保证军事活动正常运行和维护整体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全体军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战争条件下确保部队军事行动立于不败之地的特殊要求。军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军事纪律具有绝对的服从性、强制性和控制性,它是每个军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具有统一全体官兵意志和行动,把千军万马凝聚成钢铁般整体的巨大功能。作为民兵,同样要掌握和遵守军事纪律,自觉用共同条令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用军事法规统领自己的行动,切实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四)准确把握行业纪律。行业纪律,是指军队不同职能部门、不同成员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职责规定以及各行业的道德行为规范。2013年,省军区召开“安阳会议”,对人武部提出了“四部”“五员”的建设要求,对各职各类人员的职责情况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官兵、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准绳和依据。无论是干部还是职工,无论是现役还是民兵预备役,我们都担负着各自的任务,履行着各自的职能,在不同的行业上执行军事任务。因此,都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履职尽责,严格遵守行业纪律,切实按照“安阳会议”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高尚的道德品行,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五)准确把握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专门对军队和军人在与人民群众接触交往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纪律,是我军所特有的重要纪律,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有关规定;二是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严格遵守在具体行为中的群众纪律。维护群众纪律,首先,要积极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主动支援当地经济建设,用真心、真情赢得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支持;其次,要尊重地方政府,模范执行当地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法令,要关心人民群众,爱护群众的一草一木。第三,要尽量避免与群众发生纠纷,一旦发生纠纷,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协商调解。

三、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带头争做遵规守纪模范

遵规守纪是具体的、自觉的,更是长期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自觉置身于法纪条规的控制规范之中,把遵规守纪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养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切活动照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一)加强自身学习。现在,我们有些民兵在学法知法上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自己退伍多年了,条令条例学了好多遍,内容已掌握得差不多,再学没多大必要;有的感到自己的自制力比较强,凡事能把持住自己,没必要在学习一些条条框框上下太大功夫;有的认为自己学不学、学多学少无所谓,只要上级怎么说我怎么做就不会违规犯纪;还有的认为平时很少遇到法纪问题,就算遇到了再学也来得及等等,这些思想和认识是要不得的。要看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在与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打交道,如果对这些纪律规定知之不多、知之不深,难免会做出与纪律规定相悖的事。另外,尽管我们并不隶属于部队管理,但每天也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各种法律法规。比如,人的出生和死亡涉及到民法和继承法;买卖东西会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乘车驾车要涉及到交通法规;结婚离婚涉及到婚姻法;亲属与邻居发生纠纷涉及到民法,只有对这些法规熟悉了解了,一旦涉法的时候才能依法办事。因此,我们必须像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那样学习法纪法规,自觉用法纪知识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做一个知法、守法的明白人。

(二)注重点滴养成。俗话讲,万丈高楼,起于平地。“美德佳行,铢积寸累”。良好的法纪观念和纪律性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能够实现的,需要在工作生活中一点一滴养成。现在,我们有些民兵很容易忽视一些“小事”、“小节”,今天喝个酒,明天打个架,总觉得这算不了什么,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应当知道,任何事物的产生、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祸患起于忽微”,说的都是这个道理。有一个厂长,犯贪污罪被开除党籍,判刑9年。他在反思自己的犯罪过程时说:“记得我最初是从占公家一把水壶开始的,继而是几十斤海鱼,后来胃口越来越大,一时贪不到就象丢了什么东西一样,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抑制自己贪婪的欲望,导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史书上也记载这样一则故事。宋朝吕元膺在做东都留守时,一次与一位掌管钱粮的下级下棋。当吕元膺抽身去处理紧急公务时,这位钱粮官趁机偷换了一颗棋子,最后赢得了这盘棋。吕元膺当时对此虽有察觉,但并未吭声。感言下棋如做人,下棋不守棋规,做官自然也不会守规,预言此人终将获罪。后来果被言中!这个典故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时候决不能把“小事”、“小节”看小了、看轻了、看淡了,而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点滴做起,从小事严起,慎思笃行,防微杜渐,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否则,就可能会在人生道路上栽跟头。

(三)强化“慎独”意识。慎独,是指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的时候,仍然能谨慎自觉地按照法纪条规约束自己,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现在我们有些民兵慎独意识不强,总感觉领导看不到、组织管不着,干什么事也没人知道,于是防线守不住了,诱惑抵不住了,意志也不坚定了。殊不知,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做了违法乱纪的事,迟早会有暴露的一天。因此,我们应自觉发扬“慎独”精神,牢记自己的身分,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注重自己的形象。要主动进行严格的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反思自己的思想,检点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一日三省吾身,坚持“三个问一问”:问一问自己的思想有没有邪念,存不存在不健康的东西;问一问自己的工作有没有差错,是不是有未尽到职责的地方;问一问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越轨,出没出现过违反纪律规定的事。经常给自己敲敲警钟,警示自己不要违背党纪国法、条令条例和思想道德准则,以自己过去的失误为鉴,警示自己不重犯过去的错误,以别人的教训为鉴,警示自己时刻筑牢遵纪守法的防线。通过严格解剖自己,不断消除自己身上的污垢,增强纪律性。总之,越是在单独工作、生活、执行任务,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越要严格要求自己,越要时时、处处、事事检点自己的行为,自觉做到“四个一样”:单独行动与集体行动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营区内与营区外一个样,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

(四)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一种预防和修正错误的良好机制。组织的监督是对自己负责,别人的提醒是对自己关心。一个人如果脱离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就容易发生违纪问题,有了错误如果不依靠组织和群众的帮助,全靠自己去认识和改正错误,也是很难的。我们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会在思想麻痹时多一点清醒,在行为处事时多一点预防,在有越轨倾向时多一点警示,从而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可有的民兵对此认识不够深刻,总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来自别人的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来自下级的监督是不服自己的管理。分析一些人违法违纪的教训,一个共同点就是,不愿置身组织的监管之中,总认为民兵预备役部队不像作战部队,没要必要管得那么严、那么死,应该有点“自由空间”;听不进群众的意见建议,认为警备区、人武部人少事多,各管一摊,不需要别人“指指点点”,习惯于我行我素。俗话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心是杆秤”。一个人的表现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生活在群众之中,自己的一言一行,群众看得都很清楚。要注意发现周围群众对自己的反映,主动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群众对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样,我们自己意识不到的问题,群众就可能提醒我们;如果犯了错误,就可能在群众的批评中受到触动,而不会滑得太远。要善于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自觉克服那种一听到批评意见就跳起来,面红耳赤地进行争辩的错误行为,要有“闻过则喜”的精神,不管意见对不对,言语多么尖锐,都要洗耳恭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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