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
一、虞城县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情况说明
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严格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豫公通〔2009〕135号)的规定在全县设置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验。针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标令标志指示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信号灯路口越停车线停车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
二、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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